大專校院的新型專利申請活動有待導正


新型專利是我國除發明、設計之外的另一專利類型。自2004年以後,我國為因應專利審查速度難以配合產業的快速變遷,將新型專利的制度調整為只採取所謂的「形式審查」,省略了最耗費時間的「實體審查」(也就是探究申請案是否具有值得賦予排他權利的新穎性、進步性等價值)。申請新型專利因此變得費用低廉、且只需等待36月的時間通常即可取得專利證書,但其保護年限也以10年為限,要比發明與設計專利短上許多。

 

此外,縱然申請人取得了新型專利證書,但因為該新型創作並未完成最重要的「實體審查」,所以我國現行新型專利制度規定,新型專利權人還需要另外向我國智慧財產局申請所謂的「技術報告」,證明該新型專利確實具有新穎性、進步性等要件,才能行使專利的排他權利。換言之,沒有足以證明其具有新穎性、進步性等要件的「技術報告」,新型專利充其量只是一紙不具效力的證書而已!

 

大專校院申請專利的原因,不外(1)保護師生的智慧財產、(2)進而授權或轉讓予產業界使用、實施,以促進科技與產業進步,也可為校方爭取額外的收益。因此,根據前述的新型專利制度,大專校院如申請新型專利,似應搭配申請「技術報告」,方能真正保護師生的智慧財產。對於有意取得新型專利授權或其專利權的廠商,如果該新型專利欠缺技術報告而無法行使,廠商應恐會意興闌珊。因此,我國大專校院申請新型專利的實際情形是如何呢?本期簡訊所報導的現況頗出人意料。

 

本團隊收集了過去10年(2011年到2020年)我國大學校院獲得的新型專利數,並調查其中有申請「技術報告」的件數如下表所示。可以看出過去10年我國大學校院總共取得了共17千件新型專利,其數量頗為可觀(如前期簡訊報導,主要來自私立技職學校)。但每年這些新型專利有申請「技術報告」者幾乎都不到2%!請注意到,有「技術報告」不代表一定能行使,必須是有做出有新穎性、進步性的結論的「技術報告」才能行使。也就是說,這批大量的新型專利真正能行使的比例應更低於下表所示的比例!

 

 

本團隊也同步統計了這些新型專利在本期簡訊撰稿時仍然有效的比例(請見「維護率」一欄)。從上表可見,距今超過4年以上的、2017年(含)以前獲得的新型專利有約9成都已經不再維護。距今僅3年的、2018年獲得的新型專利已經有6成不再維護, 距今僅2年的、2019年獲得的新型專利已經有一半不再維護(2020年獲得者因為距今多不滿一年,而專利維護至少一年,所以維護率有超過80%)。

 

以上的調查所反映的情形頗令人憂心。我國大學校院耗費大量金錢(如果以每件耗費1萬元估計,以上的新型專利共費17千萬元)取得絕大多數不能行使、不能保護師生智慧財產、企業可能無意授權轉讓的專利權,然後3年以後都幾乎不再維護。這樣的專利活動,除了對學校與產業毫無實益外,如果這些專利的花費還是使用來自納稅人、經由有司補助的經費,那麼這種無意義的專利活動更值得有司儘速介入導正。